问:2000年我工程队与某单位订立了建筑工程承包合同,后该承包合同因超越我工程队的技术资质被确认无效,本案应如何处理?
答:《建筑法》规定;严禁超越资质承接工程,因你签订的合同已被确认为无效,产生的法律后果就是对双方均没有约束力,按《合同法》之规定,合同无效或被撤销后,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,不能返还的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,应当折价补偿,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,双方都没有过错的,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。对于一个已建成的工程,承包人已付出了一定的投入,因此不适用返还原则,只能折价补偿,按照审核价格补偿是比较合理的一种方式。当然还要考虑双方主观过错的情况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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