浙江大学法律本科,2002年一次性通过首次国家司法考试,取得法律职业资格。曾在嘉兴市公证处从事过三年的公证业务,三年间经手过各类民事、经济类公证。现在浙江南湖律师事务所执业至今。办案成绩显著,热衷法律援助案件,承办的案件被司法部入选全国百件法律援助优秀案例,个人被浙江省司法厅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政府评为年度法律援助先进个人。法学理论较扎实,撰写的论文在嘉兴市律师协会举办的论文研讨会上获奖。热心公益事业,关爱弱势群体,办理马燕飞案在中国青年报等媒体报道。